我怎麼區分對方究竟是喜歡我,還是不喜歡我?

這個標題是我常在演講時,常被問過的感情問題。以下是我的回答:

講到喜歡跟不喜歡的差別,很多人都「憑感覺」。我不曉得所謂的「憑感覺」是怎麼感覺的,因為我不是很木訥的人,但是我並不是很注重那個感覺。如果是一見鍾情,你心裡就是會知道,因為一見鍾情非常地美。可是,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能夠遇到一見鍾情的對象。

幸福,需要練習「經營」的能力

就算你一見鍾情又怎樣?要是你們兩個沒有明天,一見鍾情的幸福就只有今天,會開心嗎?你對她一見鍾情,但是你不敢打電話給她,當然沒有明天,良田又變成一片沙漠,活該!

並不是一見鍾情不好。我本人非常喜歡一見鍾情的浪漫,但是你要不要明天打電話給對方,這才是延續愛情的重點。如果你看到她就一見鍾情,但是又不想打電話給她,還找一堆理由不去告白,那就算了吧!即使丘比特的箭射中了你,也是一樣徒勞無功。

要不要喜歡、要不要去愛,都是你自己決定的。你可以決定去喜歡一個人,決定要不要去愛他,決定是否跟他一起走一輩子。

所以,沒有什麼「我到底喜不喜歡他啊?」

「這樣算是愛嗎?」

「我可以跟他結婚嗎?」

不!這全都是你自己決定的。

不管遇到任何一個人,只要決定要愛了,就是一輩子的事,這就是一種能力。你要相信自己的能力,可以控制你自己的感情世界。

當你願意愛一個人,就跟她說:「我娶你!」這就是本事,這叫做大丈夫,娶了我就愛妳,但不嫁給我就沒得談,咱們一點感情都沒有。那到底愛或不愛?這就是看對方敢不敢嫁。嫁了就愛,不嫁就不愛。

感情不必那麼麻煩。

講什麼愛不愛、喜不喜歡的,還要談感覺,太不科學了。要實際一點,就是決定了就賭一輩子,把心挖出來送給你。如果不願意的話,咱們就跟路過的陌生人一樣,點個頭,彼此打個招呼,笑一笑就好。

不管你喜歡不喜歡、愛或不愛,如果不去經營,就算一見鍾情當場也是見光死,你的濃情可以維持多久?光只是腦子裡想著一個人,卻沒有實際相處在一起,就好比看著一件永遠不會穿的衣服,好像很喜歡,又不是很確定,這樣要幹嘛?只是幻想有什麼意思呢?

在感情上,我的看法比較實際一些;你要訓練有能力去創造、去經營。如果你喜歡一個人,就可以決定娶她或嫁給他,你對他有好感就夠了,為什麼?因為後面的經營全部是靠創造,不相信可以試試看。你對某個人一見鍾情,愛得要命,你跟他結了婚,然後都不要理他,看看會變怎樣?

我要提醒的重點是,你應該著重創造出和一個人在一起的「意願」,而不是彼此之間的「感覺」怎麼樣──就算感覺很好也不會怎樣,在一起很快就會吵架了。吵架之後該怎麼辦?那就是考驗你的智慧了。

所以,最有價值的能力是「願意」,且還要加上永遠能夠創造出好的感覺出來,這樣感情上就無敵了。

以我先生來說,每次吵完架他還是能夠很幽默地說:「我還是很愛你,不過我還是會跟你吵架!」然後就走掉。

愛情這種東西,是個人的實力。哪方面的實力?是「創造」的能力。

只要增加創造的能力,兩個人就可以改變愛情的分數,可以增加感動的頻率,這是很偉大的。但是,一旦把創造的能力降低時,兩個人就只剩下吵架的份,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,感覺就漸漸被消磨殆盡了。

創造力是一個共鳴器,只要發出威力就會共鳴,你只要傳達出你的愛,對方就可以感受,就會感動。他到底會怎麼樣也不重要,重點是你到底有沒有創造的意願?只要你有,就可以點石成金,可以讓對方頑石點頭,可以讓他跟你一起共鳴,這是人生中最偉大的事。

你也不必太在意這個人對你的感覺怎樣。你可以控制情況──如果你喜歡他,就問他:

「你喜不喜歡我?」如果他不喜歡你,你很喜歡他要幹嘛?

我先生問我要不要嫁他,就只有一句話,不嫁就算了。他說:「我才不追你,累死了,為什麼要追呢?」要是你擺個高姿態,「來,有誠意的就來追我吧!」你還沒有擺好姿勢,人家已經走了。

不要一直妄想別人會來追你,一直等著別人來跟你告白,那一套現在已經不流行了。你在那邊等別人來送花,花時間來哄你,等人來愛你,真的沒什麼意義。我認識很多非常優秀的男人是不追人家的,要是女孩子姿勢很高,乾脆蹲在家裡當宅女好了,除非條件真的很好,不然一定乏人問津。那些好男人,是不會來跟妳囉嗦糾纏的。他會跟你講話,給你機會,但不要期待他會追求你。

喜不喜歡,很簡單。「你要,還是不要?」一句話,講完就沒了。等人家追?追,對某些人來說是種樂趣,但不見得每個人都生性如此。有人愛去追,是希望享受獵捕的快感,那是他創造的感覺。但你又有什麼好得意的?要是明天他不來追你了,你該怎麼辦?所以,被別人追也沒有什麼好高興的。那是別人的遊戲,不是你的。

最好你能主動創造

當你能創造時,就會有很多的樂趣,因為事情是你主導的。不必太在意「喜不喜歡」的感覺,很多人光是「喜不喜歡」就要花三年才能決定要不要愛對方,再多等個幾次,青春都被蹉跎光了。

你所需要的,是一個能夠成為事實的決定──決定要娶誰、嫁誰比較好,應該用選的,而不是用感覺,感覺並不實在。萬一感覺沒了呢?當場決定離婚嗎?不是這樣。選好了就去結婚,因為幸福最重要的是後面的經營、創造、愛人的能力。如果沒有這些能力,你一定會成為別人的負擔,不管是誰跟你在一起都會很痛苦,因為你沒有能力得到真正的幸福。